
税务师是专业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因此,税务师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税务师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税务师是专业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因此,税务师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
税务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三、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
四、拒不接受继续教育,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
五、税务师当年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六、《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自2019年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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